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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介绍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过失或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仅是不能特定的人员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不到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到200元的事故。 一般的事故是指一次负1~2人的重伤,或是负3人以上的轻伤,或是财产损失不到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2人,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1人以上重伤,1人死亡,同时8人以上受伤,2人死亡,同时5人以上受伤,财产损失达到6万元以上的事故。 道路交通的安全关系到所有公民的日常生活甚至生命的安全,无论是司机、乘坐人、行人,都必须理解交通的安全和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交通法律事务在心里数一数,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从容面对,可以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不能进行协商阶段或协商,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我们为交通事故纠纷事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如下。 (一)参与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 1、代理事故责任认定。 2、代替申请故障鉴定。 3、代理不服故障鉴定结论申请再次鉴定。 4、代为进行赔偿调停。 (二)代理民事诉讼 1、调查取证,为诉讼做充分准备。 2、起草起草起诉书、上告书、答辩书等法律文件。 3、代替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包括诉讼前和诉讼中)。 4、代替起诉、上诉、反诉等。 5、参加开庭审理,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替提交诉讼请求,批准、放弃、变更、和解。 6、代收法院的审判文件。 7、代理强制执行; (三)代理刑事诉讼。 交通事故当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接受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律师,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刑事辩护中有其他详细介绍。 (四)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受被害者或其近亲族委托,可以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行驶途中过失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要构成交通事故,必须是(1)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汽车和非汽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和行人在行驶中相撞的情况下,不构成交通事故。(2)在路上起床。道路是指道路、城市道路、单位管辖范围内允许社会汽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通行场所。(3)运动中发生。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止中发生的事件,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步行者在自动撞到车辆、乘客上下车过程中发生的挤压、摔倒、死伤的事故不是交通事故。(4)发生了事态。指发生碰撞、滚动、摩擦、翻覆、坠落、爆炸、火灾等现象。(5)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事故的发生是由事故当事人(加害者)的过失或意外行为引起的。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抵抗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那就不是交通事故了。(6)必须产生损害的结果。损害的结果只指直接损害的结果,是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内的物质损失。(7)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是过失或其他意外因素。如果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是故意的,那就不是交通事故了。
分结果轻事故是指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额中汽车事故不满1000元,非汽车事故不满200元的事故。一般的事故是指一次负1~2人的重伤,或负3人以上的轻伤,财产损失不到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11人以上重伤,1人死亡,同时8人以上受伤,2人死亡,同时5人以上受伤,财产损失达到6万元以上的事故。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35.0%和34.2%。按原因分类主观原因。指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身的内在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规、疏忽、操作技术等错误行为。客观原因。指因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用交通工具分类汽车事故。事故当事人是指汽车主要承担以上责任的事故。但是,在汽车和非汽车或者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汽车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也应视为汽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是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汽车主要承担以上责任的事故。指行人事故当事人中行人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事故类型编辑城市类:——直行事故。在市区的非主要十字路口和偏远的郊外,由于没有设置信号灯,直行车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约占事故总数的30%。追尾事故。遇到红灯急刹车时,由于前后车辆距离太近而经常追尾,或者雨雾天气追尾更好,占事故总数的13%。超车事故。快速车是超低速车和对面的车相撞,或者和突然横过马路的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相撞而发生的。夜间超车时会遭遇对面车辆的耀眼灯光,事故也经常发生。约占事故的15%。——左转事故。十字路口向左拐,路口多,车辆、车辆和人相撞的可能性高,经常引起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5%右转事故。在胡同的出入口、单位门的出入口和几个十字路口,是右转事故的多发点,占事故总数的20%。山间类:——狭窄的道路事故。由于道路等级低,加之塌方、破损、修理等损失,所以路径往往狭窄。行驶车辆不减速的话,汽车就不会让步,会争先恐后,容易造成事故。-转弯事故。在转弯处行驶的话,车速过快、过载、操作失误等容易发生事故坡道事故。在坡道上行驶的话,经常会有车前移或后移,是过载车或“病”车,如果操作失误的话,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干线类:中国的干线道路密集在山区和乡镇,旦把中心线和速慢分道划得很少,从而引起了常见的事故。遭遇事故。因为一般的车都在路上行驶,所以如果车速快而不注意礼让的话,接近之后避开的话,往往不会发生冲突。超车事故。在路上跑,一方超过,如果措施来不及或操作失误,冲突就不可避免——停车事故。干线道路很窄,经常不随意停车,特别是在夜间,如果停车不点尾灯,或者车周围没有配备警戒物的话,过去的车很容易停车,会发生碰撞事故。引发因素编辑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有可能引发事故。车辆状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佳,特别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淄博律师事务所为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