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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败诉不服上诉,壹号律师再次胜利近日,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贾紫倩律师和古森林实习律师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二审中,再次帮助当事人获得胜利。 欠款败诉不服上诉 王先生与李先生多年存在交易往来,王先生长期向李先生供货,并在支付当期货款后,通过微信沟通的方式滚动累计当期的欠付货款金额,几年间滚动累计的货款金额达上百万。后双方当面结清货款,但剩余十多万欠款因李先生无法支付,遂写下欠条。此后李先生仅偿还了部分货款,未全部清偿,王先生便委托经办律师提起诉讼,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十多万元万元。然而李先生以事实审理不清为由上诉到中院,王先生则再次委托经办律师。 调解成功拿回欠款 由于欠条表述有误,李先生抗辩称十多万元为总货款金额而非欠付货款的金额。双方之间的欠付货款需通过多年间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举证,但早年的全部沟通记录已丢失且送货单不齐备,与总货款金额差甚远。经办律师通过全面梳理当事人提供的微信沟通往来记录中关于滚动对账情况,并截图作为证据提供;梳理仅存的部分送货单,并结合微信沟通往来记录和字据进行说明。而对于李先生关于案涉字据是受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表述,经办律师通过举证签署字据的现场视频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字据为双方友好自愿情况下出具。虽然案件胜诉概率较大,但由于李先生经济能力不佳可能存在王先生胜诉后无法拿回款项的情况,经办律师决定通过借力法官促成调解。最终调解书约定10日内付款,但经办律师通过和对方代理律师的友好沟通,让李先生次日一次性向王先生付清欠货的货款。 结语 每一个案件的成功绝对不是因为百分百的庭审胜诉,更重要的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当事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正如本次案件中,经办律师坚持庭审或许可以赢得胜诉,但不一定可以满足李先生的需求拿回货款,唯有时时刻刻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才可以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才可以用心办好一个案件。 |